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机质学院 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21-03-01 18:19:10



各学院:

根据《南宁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》(2020年修订)和《南宁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》(南院质评〔2017〕10号)的要求,我校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即将进入中期检查阶段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各环节的规范性管理,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对象

所有参与2021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本科生。

二、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

(一)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情况

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是否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,难度、工作量是否适当;在实验、实习、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课题是否达到50%以上;是否做到一人一题等。

(二)指导教师情况

指导教师是否按照《南宁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要求认真指导学生;指导教师的职称和指导人数是否符合学校规定等。

(三)毕业设计(论文)相关过程材料

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、开题报告等完成情况,填写是否符合规范,评语是否具有针对性,质量是否合格等。

(四)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进度

学生是否按任务书、开题报告要求如期完成论文撰写各阶段工作,各阶段工作态度等。

三、检查方式

(一)指导教师普查

3月8314日,学院根据《南宁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》2020年修订和《南宁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》(南院质评〔2017〕10号组织本学院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各环节任务。

(二)学院自查自评

3月15321日,学院制订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方案,根据工作的执行情况,以专业为单位,按要求填写《二级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工作检查记录及评价表》(附件),并于4月1日前将上述文件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447726122@qq.com,纸质版提交到行政楼106。


附件:二级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工作检查记录及  

评价表




南宁学院教务处

20213月1


(联系人:伍孙杰  联系电话:5900851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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