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启动 2021 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机质学院 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21-04-07 18:34:28

各单位、部门:
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申报内容

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。

(一)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
(二)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,完

成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
(三)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,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
二、申报对象及要求

(一)本次申报工作仅限2018、2019、2020三个年级的本科生申报。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,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。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(含未结题项目)。

(二)创新训练项目学生数一般不超过5 人,创业训练

项目学生数一般不超过6人,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学生人数。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,鼓励跨年级、跨院系、跨专业联合申报。

(三)参加者应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,学有余力,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。具有一定科研素质,创新意识强,独立工作能力强者优先。

(四)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2021年6月起开始计算,

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年,创业实践

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-2年,项目原则上应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。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,或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,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。

(五)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通知文件要求,指导教师应以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教师为主。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,每名指导教师的项目

总数不可超过6项(含未结题项目),其中作为第一指导教

师的项目总数不可超过3项(含未结题项目)。每名指导教

师每年申报不可超过3项,其中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每年申报

不可超过1 项。

(六)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,要提供项目计划书与中提到的支持企业的营业执照、合作企业证明、财务数据证明专利等相关法律文件(复印件即可)。

(七)获得立项的项目,必须要参加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2021年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教育部高教学会发布的“2015-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”中竞赛及其他教育厅发布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赛事。

三、项目分类、资助与立项

(一)项目分类和指标

本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、自治区级两类。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,学校将评审遴选自治区级项目不低于130项进行上报,国家级项目在自治区级推荐项目中择优遴选产生(不超过自治区级总数的30%)。请各学院按不低于各学院上报项目名额(附件1)的申报项目数指标进行报送。

(二)项目资助

资助经费从学校的强基经费中支出。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不低于平均0.6万元/项。国家级大创项目的资

助标准为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平均2万元/

项,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平均10万元/项,学校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增减单个项目的资助经费。

项目经费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。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、实验费、材料费、资料费、论文版面费、专利申请费等。导师和管理人员不得使用或挪作它用。

四、申报立项程序

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、动员学生积极申报项目,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,并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创造良好条件。

(一)项目申报人或团队自主设计项目,并联系、确定项目指导教师。

(二)申报人或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(附件2),经指导教师审阅、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(涉及到跨专业的项目,可选择交至创新创业学院),具体学院截止时间各学院自行安排。

(三)各二级学院将大创项目立项申报材料收集并填写汇总表(附件3)上交。项目申报书(附件2)中院系意见统一撰写“同意推荐”字样。学校将择期进行校级评审。

(四)将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

(附件2,需学院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)及相关支撑材料(商

业计划书、PPT等)的电子版、汇总表(附件3,学院汇总提交,需盖公章)纸质版及电子版于4月20日前统一报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纸质档交至创新创业学院(创新创业生态基地105)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:3292882972@qq.com

(五)学校评审项目时间待定,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评审形式为PPT汇报答辩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立项结果。同时,将立项结果上报教育厅备案。

(六)立项后,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开展创新创业训练,并根据《南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4)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、定期检查和验收等工作。

(七)为做好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,提升学生申报项目的质量,各二级学院可以组织开展相关的项目申报培训会

(特别是2020 级本科专业学生)。如有需要,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提供相关内容培训服务。

未尽事宜,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李梓昕,联系地址:创新创业生态基地105 室,联系电话:0771-5900800。

附件:1.各二级学院上报项目名额

2.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

3.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

4.南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

(暂行)(南院创〔2020〕4号)

南宁学院

2021年4月7日

南宁学院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校对:陈铁录入:李梓昕排版:易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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