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“最美资助人”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桂教资助〔2021〕5号)文件精神,为了挖掘和宣传一批学生资助人物典型,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资助工作者学习最美、争当最美,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。现将开展我校2021年广西“最美资助人”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对象
(一)我校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人员。
二、推荐条件
(一)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,积极奉献,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学生资助工作中事迹突出;热心学生资助事业,长期坚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,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,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显著成绩。
(二)连续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或公益助学4年以上。
三、推荐名额
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人,报送材料要征得推荐人同意。
四、推荐程序
各二级学院按照推荐名额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,由学校进行初评,遴选1人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参加评选。“最美资助人”人物事迹将推荐给有关媒体进行宣传和用于编印宣传资料。
五、推荐材料
(一)个人简介。内容应包括姓名,性别,籍贯,政治面貌,获奖情况,字数不超过200字,单独成页。
(二)个人事迹。事迹需有标题,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,作品内容真实,语言文字表达准确、鲜明、生动,事迹感染力强,充分反映其爱岗敬业、敢于担当、创新工作、热心公益事业的精神。字数为1000—1200字,单独成页。
(三)材料报送方式。请各二级学院采用纸质档报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,填写《广西“最美资助人”典型人物推荐表》(见附件1)于2021年4月2日(星期五)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35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416819979@qq.com。
(四)材料报送要求:邮件主题为“最美资助人+二级学院名称”;所有附件以Word格式报送,材料文档统一命名为“二级学院名称+推荐人姓名”。
联系人:庞馨凝,联系电话:0771-5900903。
附件:1.广西“最美资助人”典型人物推荐表
南宁学院学生工作处
2021年3月29日
附件2
广西“最美资助人”
资助工作者典型人物推荐(自荐)表
二级学院名称: 填报时间: 年 月 日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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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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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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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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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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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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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学生资助工作(公益活动)时间: 自 年 月至 年 月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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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学生资助工作(或公益助学项目)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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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4年来获得个人荣誉情况或资助科研成果(按时间从近到远填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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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 迹 简 述 (第三人称, 300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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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学院 推荐意见 |
负责人签字: 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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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审核意见(区直学校、高校以及社会个人不需填写此项意见) |
负责人签字: (盖章) |
(此表双面打印)